中世紀素描
英文是 State,法文是Etat。由政治術語好像很清楚,但今天西方所講的國家是否存在於中世紀中呢?英國學者Joseph R Strayer寫過一本小書,專論現代國家的中世紀根源,很有啟發性。
上述書的作者 Strayer認為若以秩序和安全的建立,通過法律及實施,運行於領土與主權的狀態,那麼中世紀是可以談得上有國家的觀念的。其實State及Etat 若不用大草寫,那是指某種情況或狀態。
國家一詞,在中世紀是慢慢形成的,至十三世紀,該詞只不過是上面提過的「情況」、「狀態」。之後,該詞獨立運用起來,意義比較清楚,但仍是形容詞方式運用,比方說,共和國情況、帝國情況、皇家情況;作為政治形式。中世紀文憲中提到皇的情況只是泛指政治整體,包括統治者及被統治者。中世紀的國家並未有我們現今對該術語的內容,現今的國家指共同依屬同一法制及共同政府的全部分子。中世紀自十二世紀對羅馬法重新注意及引用,國家的觀念逐漸在不同地區形成。中世紀的皇主權及皇國觀念使國家觀念產生及發展。在英法兩地,神學家,法學家(包括羅馬法及教會法)學者對發展皇權的主權合理解說。這方面,法國的Philippe de Beaumanou至為重要。皇的主權在他的領土範圍有效,但皇並非凌加國家,國家是超越皇本身,國家的土地及法律不可侵犯。
土地的觀念使國家觀念更進一步,比方,法國人的皇變成法國的皇。土地的規演變成國家的邊界。組成國家的人民並非同一,但通過共同的經歷(歷史吧),構成一種同種同文的神話。 國家機制只為市民而建,立也加強市民對實體的歸心,國家機制要首先關注的是主持正義,之後是軍隊的建立。行政機構、官僚制度、稅收、施法(在法國用皇家頒布的法令),逐漸將中央力強化。
歐洲的國家並非在同一時期形成。英、法、西班牙比較成熟早,它們很早有「強大國家」的概念。意大利比較後,主要是「城市國家」。至於帝國,自1250年後,大帝基本上無權無領土,他們將德國的國家放到想像領域去。波希米亞及瑞士聯邦是中世紀德國通過帝國的模式創造的國家。
究竟中世紀封建國何時結束,現代國家何時開始?要是歷史學家們不斷爭論的問題。無可置疑的,十三世紀末出現的因素延續到十六世紀現代國家;其實,自十三世紀末,雖然形式上仍是習慣的采吧、主子奴僕那一套,但那歐洲已非封建時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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